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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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企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在英、美等国家的法律传统中,公司概念是一种股东和公司管理当局之间的基于信任的关系;而在欧洲大陆传统里,公司具有独立的意志,企业经营对公司有利的事情可能对股东不利。这些不同可以追溯到公司法,如股东权利、董事会的义务等规定上的不同。然而,这些不同并不像看起来那样重要,而且它们企业经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小。现在所有国家都意识到,投资者是公司策略的重要仲裁人,剩余索取权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资本市场变得日益重要,与此相适应,企业经营有价证券规则对公司的约束作用也越来越大。各国与公司治理相关的立法在近几年里也出现了明显的趋同。例如,德国立法已经将决策过程的控制权倾向于股东,提高账目的透明度,尤其是合并账目;在法国,1997年关于公司法改革的《Marini报告》认识到法国公司法“契约化”的必要性,赋予企业更多的制定财务结构的自由;在意大利,1997年《Draghi改革法案》大大地增加了股东权利;在日本,1996年制订了彻底改革现行金融体系的计划,实行股票交易完全自由化,企业经营取消了有价证券的交易税,废除了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及投资信托业务等资产运用的限制。

此外,英、美国家也更加容忍关系型投资,比较突出的表现是其开始重视银行持股的作用。由于银行双重身份能够在公司治理中发挥证券市场所不能很好地承担的“相机治理”的监督作用,因此,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美开始逐渐放松对银行的限制。如美国《1987年银行公平竞争法案》使商业银行开始涉足证券投资等非传统银行业务,企业经营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界限趋于模糊,商业银行、储蓄贷款机构、信用社,甚至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差别日益淡化。1997年又取消了银行、证券、企业经营保险业的经营限制,使得银行的能量得到进一步的释放,完善了银行持股的监管机制。1986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重大改革,允许非会员可以取得会员行号100%的所有权,这等于允许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证券业务。这次改革被称为伦敦金融城大爆炸。1997年英国又对金融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撤销了英格兰银行监督商业银行的职责。

此外,英、美国家也更加容忍关系型投资,比较突出的表现是其开始重视银行持股的作用。由于银行双重身份能够在公司治理中发挥证券市场所不能很好地承担的“相机治理”的监督作用,因此,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美开始逐渐放松对银行的限制。如美国《1987年银行公平竞争法案》使商业银行开始涉足证券投资等非传统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界限趋于模糊,商业银行、储蓄贷款机构、信用社,甚至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差别日益淡化。1997年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经营限制,使得银行的能量得到进一步的释放,完善了银行持股的监管机制。1986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重大改革,允许非会员可以取得会员行号100%的所有权,这等于允许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证券业务。这次改革被称为伦敦金融城大爆炸。1997年英国又对金融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撤销了英格兰银行监督商业银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