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相关规则分析
(1)证券金融公司开立转融通的证券资金账户。(2)进行适当性管理。(3)业务合同。证券金融公司应当与开展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证券交易约定转融通的资金数额、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期限、费率、保证金的比例、证券权益处理办法、证券交易违约责任等事项。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证券交易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者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4)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证券资金明细账户。
(5)保证金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证券交易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证券交易确定并公布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和折算率。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