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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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①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合理性、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③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⑤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④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⑤公司重要资产、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⑥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⑦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