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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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职责分析

基金管理人中人力资本的谈判能力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基金管理公司的初设阶段基金管理人,物质资本提供了公司开展基金业务的基本物质条件和非物质条件,包括对经营层的雇佣,基金管理人承担着公司经营失败和持有人损失赔偿的风险。并且,由于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基金管理人使其对资本的吸引能力相对较弱,物质资本变得相对稀缺。另外,人力资本由于难以度量和受制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程度等,而很难真实地显示其客观的能力状况。并且,初始谈判只可能发生在物质资本所有者与单独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因此,人力资本的谈判筹码相对较少,物质资本对基金管理人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与控制能力。但是,随着基金管理人的运营和发展,物质资本对公司的影响越来越小,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其参与和退出都对公司经营没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异质性日渐增强,越来越难以被替代,而其努力工作所产生的投资业绩,又决定着基金管理人的存续与发展。

并且,由于声誉机制、人力资本的专用性投资和团体生产特征等形成和加强了人力资本对公司的依赖,形成了其退出的惰性和障碍,也使其所有者具有了承担企业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基金管理人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要求较低,没有多少专用性投资,这使物质资本所有者退出的变现难度不大、损失不大,再加上资本市场、基金管理人产权市场的发展丰富了其退出的途径,基金管理人使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不再是企业风险的真正或唯一的承担者。

可见,随着基金管理人的设立与演进,其经营层的人力资本逐渐成为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与核心资源,控制着公司经营与管理,影响着管理人的竞争能力。基金管理人而物质资本的重要性和基金管理人对其的依赖程度则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其谈判能力也必然随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