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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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优缺点

存款保险制度优缺点我国采用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银行的市场退出是由央行或者地方政府买单。这种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有产生道德风险的隐患,银行将自身的经营行为与政府绑架在一起,而政府囿于隐性担保,不得不承担银行的激进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削弱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独立性。而且存款保险当金融风险发生时,存款保险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挤兑和金融风险的传染并没有很好的应对措施,从而影响经济的运行。而且就中国目前的银行体系而言,大型国有银行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缺乏深化改革的动力,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市场化金融服务体系。

在这样的背景下,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构建完善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而建立系统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改变国有大型银行的垄断地位、存款保险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构建完善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显而易见,存款保险制度需要进行顶层设计。从前文对存款保险金融稳定的分析可以发现金融稳定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作为金融安全保护网当中的重要一环,存款保险也应当由政府提供。但是为了能够发挥存款保险的功能,避免发生道德风险,存款保险机构必须有独立性。第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不仅仅是成立拥有独立性的存款保险机构,还需要配套的金融法律法规。要通过立法明确存款保险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存款保险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第三,公众存款保险意识的形成。要在商品消费者保护的基础上,通过舆论宣传,培养公众金融消费保护的意识。在存款等金融行为中,存款保险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总而言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需要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立法机构和公众的参与,三方互动才能形成稳定的金融安全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