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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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有哪些?

外资金融机构有哪些?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对于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独资、中外合资)开放金融市场的步伐逐步加快。目前,在外资金融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有如下两类:(1)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营业性活动,不外资金融得开展任何直接盈利的业务。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处。

截至2011年底,有47个国家和地区的185家银行在华设立了216家代表处。(2)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外资金融合资财务公司等,它们的经营活动受中国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规范。截至2011年底,共有25个国家和地区的74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320家分行。至2010年末,我国已经批准40家外资银行将其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改制为法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