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储备体系是指什么?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简称“美联储”,成立于1913年联邦储备体系是指什么?是美国的中央银行系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没有建立自己的中央银行系统。当时美国有3700多家国民银行,联邦储备体系它们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利,货币供应极其混乱。1913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根据这一法律,联邦储备体系全国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每区设立1个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体系为了协调12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美国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最高联邦储备局(后改名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联邦储备银行的决策机构,同时还设立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至此,美国中央银行体系便产生了。联邦储备系统几经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中最重大的改革是20世纪30年代公布银行条例和1980年国会通过《1980年缓和对存款机构的管理与货币管制法》(新银行法)。20世纪30年代的改革,旨在扩大美联储的权力,加强对银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内容是:于1933年和1935年分别颁布了两个银行条例,联邦储备体系撤销了联邦储备局而设立新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用法律形式明确了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职权,联邦储备委员会有权调整会员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并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20世纪80年代的新银行法进一步加强了联邦储备委员会在金融领域中的作用,并在金融机构运用资金等方面放松了管制。其主要内容是:逐步取消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所有联邦储备体系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向联邦储备委员会缴纳存款准备金,提高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所缴纳保险费的限额,放宽对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限制。联邦储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联邦储备体系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14年。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联邦储备银行是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股本由其所在区会员银行认购,但后者无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