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入门

显示 收起

提示性公告是什么意思?提示性公告概念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提示性公告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需要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报告书。

需要注意的是,几种特殊情形下的提示性公告程序也具有特殊性:(1)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提示性公告须改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收购的,提示性公告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提示性公告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