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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设施主要业务分析

1981年,美联储授权设立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 BankingFacilities,IBF)。国际银行设施是一套独立于母行的资产和负债账户,国际银行设施而不是一种独特的实体单位或法律实体。国际银行任何美国特许的存款机构、国外银行在美国的分行或子行,或者是任何一家埃奇法案银行在美国的办事处都可以运作国际银行设施。

在美国,国际银行设施像国外的银行般经营,不受国内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约束,也不需要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交纳存款保险金。国际银行设施吸引非美国居民的存款,而且国际银行只能向外国人放贷。所有的非银行存款必须是不可转让的定期存款,而且到期日至少要有两个工作日,额度至少达100000美元。国际银行设施在很大程度上是离岸金融中心成功的产物。美联储希望将美国在国外的分行和子行的存款和放贷业务大部分返还到美国。国际银行设施已经成功地夺回了大部分原先在境外处理的欧元交易。不过,国际银行离岸金融中心永远不会完全消失,因为国际银行设施被禁止向美国居民放贷,而离岸银行则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