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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主要上市规则分析

1987年5月,伴随着深圳发展银行公开发行股票,深圳股票市场正式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于那时人们对证券市场和股份制还比较陌生,大多数人采取观望态度,认购热情并不高,起初投资者只购买了793万元人民币总额的4.9%。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连续两年的高股息回报(分别为10%和35%)刺激了投资者的需求,股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涨。在1989年上市的另一只股票以同样的高股息分配刺激方式,使其股价瞬间从发行价10元涨到20元。这种势头促进了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1990年5月,投资者的获利兴趣由股息分红转变为股价低买高卖的套利。与此同时,同上海市场一样受到政策的制约,新股公开发售停滞,这进一步加大了市场中供需关系之间的不平衡。不只是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投资者来到深圳,就连国外的亲朋好友和投资者也加入到这股热潮中来。

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市场成交额达到3.77亿元,是过去两年成交量总和的15倍。至1990年11月,股票平均价格涨了11倍,收益由当初的2~6倍飙升至71倍,账户也由2万个增加到10万个,这一组数据足以见证当时的疯狂。为了抑制股价的快速上涨和人们的投机情绪,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涨停和跌停机制——个股不能在一天之内涨幅超过10%或跌幅超过10%,否则该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停盘,之后又缩小为5%,再后来又改为+1%和-5%。同时,对买方实施0.6%的印花税:如果散户的利息收入超过了一年期的固定利率将收取10%的税,买方和卖方都要交纳0.5%的服务费。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股价的疯涨,但是也同时鼓励了黑市交易,当时黑市的价格往往比市场价格高出30%的溢价。纵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早期发展状况,虽然体现出了很多市场不成熟的特点,但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而言,前者更加标准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许多企业都先后采取股份制,公司的运营模式、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都直接与国际标准对接。机构投资者、券商、不同种类的交易产品(例如开放式基金)和自动化交易系统的不断出现也促进了交易市场的正规化——交易越来越多,深圳证券交易所也越来越集中,逐渐地消除了黑市;大型计算机系统的引入使交易过程更加透明、便利、有效;金融人才的争夺与竞争也日趋白热化。所有这些硬件、软件条件和国家政策的鼓励,使深圳开发区已上市或准备上市的企业利润飞速增长,大多集中在50%~100%。虽然股市出现过波动,但是有着强大基础经济实力的支撑,这些调整也就小巫见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