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金融学的两个假设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近年来,随着行为金融理论的发展,行为金融投资策略已渐为人知并得到大力推广,它为金融投资理论的发展注人了新的活力。
经济心理学的诞生开始了对人类心理与行为非理性的研究,但早期经典金融理论的主导地位使得这项研究并没有被人们所重视,而随着经典金融理论中的理性人假设和有效市场假设的缺陷日益暴露,以及对于个体行为、心理研究的逐渐成熟,尤其是认知心理学的迅速发展,行为金融学这一将心理学研究成果运用于金融投资领域的边缘学科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作为一种新兴研究领域,目前,对“行为金融学”一词还没有正式规范的定义。Statman (1999) 则认为金融学从来没有离开过心理学,一切行为均是基于心理学考虑的结果,行为金融学与标准金融学的不同在于对心理、行为的观点有所不同而已。Hsce (2000) 认为行为金融学是将行为科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上的成果运用到金融市场中产生的学科。因此,可以认为行为金融学由心理学、行为科学及金融学交叉并结合而成,它是从人的观点来解释和研究投资者的决策行为及其对资产定价影响的学科。
最早要求将心理学与金融学融人金融研究中的学者是来自美国俄勒冈大学的巴伦(0.K. Burn)教授。他于1951年发表了题为“投资研究中运用实践方法的可能性”的论文,探讨了用构建实验室来验证理论的必要性。随后,1967 年又一位俄勒冈大学的金融学教授巴曼( Bauman) 发表了《科学投资分析:是科学还是幻想?》一文。 这两位学者在各自文章中都批评了金融研究-味地过分强调数量模型的风气,并且指出了将金融学和行为科学的方法相结合加以研究将是一片极具研究价值的新领坡。在1972年,巴曼和斯诺维奇继续这一方面的研究,并且斯诺维奇于该年发表了一篇对以后的研究产生很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即《人类判断行为的心理学研究》。
标准金融学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马柯维茨于1952年对资产组合理论进行了开创性研究,随后经托宾、夏普、林特纳、莫辛、法玛等人的拓展研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理论,使其在20世纪70年代已成为金融理论的主流或范式。标准金融学以投资人是理性的、市场完善、投资人最大化期望效用、投资人具有理性预期等为假设前提,其理论基础为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和有效市场假说(EMH),根据这--理论基础发展起来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套利定价模型(APT) 和期权定价模型(OPM) 等一系列市场模型共同组成了标准金融学的理论基石。
到了20世纪80年代,大量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大量与理性人假设和有效市场假说相悖的异象,这些异象包括:股票长期投资的收益溢价;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与股价泡沫;股价对市场信息的过度反应或反应不足;等等。
由于标准金融学难以解释这些异象而受到众多的批评和怀疑,这表明,基于理性投资者假设的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内在缺陷。以芝加哥大学的萨勒、耶鲁大学的席勒、威斯康辛大学的德邦特为代表的一批金融学家认为,投资者是非完全理性的(有的甚至认为是不理性的),现代金融学应采用不同于理性行为模型的其他人类行为模型,将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行为研究方法引入到金融学的研究中来。近年来,以研究金融市场中参与者非理性行为的行为金融学发展迅速,日益成为一门科学。
行为金融学包含两个基本假设: 一是至少有一部分投资人的行为是非理性的(经常犯认知错误);二是标准金融学中的理性投资人不能满足具有非理性的资产需求,这意味着资产的价格由理性的投资需求和非理性的投资需求共同决定。在此基础上,行为金融学提出了自己的一套更加符合金融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的理论、投资行为模型和投资策略,揭开了金融学研究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