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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是什么意思?主办券商简介

拟挂牌公司改制完成后,由有限责任公司就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再与主办券商正式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新三板”实行主办券商制度,由主办券商负责推荐拟挂牌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组织编制挂牌申请文件,并指导和督促拟挂牌公司诚实守信、主办券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主办券商拟挂牌公司宜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与主办券商之间的工作联络,配合主办券商的推荐挂牌工作,向主办券商提交挂牌所需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在正式挂牌前,董秘应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核对并向主办券商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数量;主办券商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企业的全部股票进行初始登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披露的信息内容经主办券商审查后在“新三板”指定的平台上进行披露。

主办券商在改制前进行的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2013年6月17为了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主办券商建立工作底稿制度。所谓的工作底稿,是主办券商指项目小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与推荐挂牌业务相关的各种工作记录和重要资料的总称。主办券商凡对项目小组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工作底稿是主办券商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和编制挂牌申请文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