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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家族信托土地增值税是什么?不动产家族信托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凭借其政治上的强制权力对国有土地发生的增值额参与分配的一种税。它不动产家族信托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不动产家族信托土地增值税的现行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5年1月27日实施)。

  土地增值税发挥着税收调节分配的杠杆作用,能够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不动产家族信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发展。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征税标的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所谓转让所取得的收入是指以出售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但不包括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将生地变成熟地后直接出让者;(2)房地产开发;(3)存量房地的买卖;(4)房地产的交换;(5)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合伙或联营;(6)房地产的联建、合建行为等。因此,在不动产信托中,不论是出租型、出售型、等价交换型或共同事业型信托,都避免不了课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为征税标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不动产家族信托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项目则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不动产家族信托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不动产家族信托土地增值税是什么?不动产家族信托土地增值税更新时间:2022-03-10 12: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