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什么意思?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融资
与金融资产、实体资产等有形资产相比,影视作品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改变无形资产的流动性,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借助于证券化手段将其转换为流动性较强的有价证券,以提高其流动性。影视作品版权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最基本依据是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能够为其所有者带来可预测的现金流(未来的可预测的收益)。影视作品版权可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包括现有存量的影视作品数量(又称为既有存量的影视作品版权债权资产)和未来发行的可预测的影视作品版权所产生的收益(或称为未来的收益权)。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融资是发起人(影视制作单位或机构、个人等)将其所拥有的影视作品著作权、著作权资产组合、著作权资产的衍生债权,通过特殊目的机构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的行为或运作方式。
影视作品可以进行证券化融资的理由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影视作品的著作权通常都归属于制片人,著作权归属的单一性使之容易进行证券化操作。其次,影视作品的许可使用费一般交易额大,且交易比较集中;交易对象一般都是影视院、电视台或音像出版机构,现金流的确较容易核查,交易成本低。最后,影视作品拍摄所需资金缺口较大,证券化动机强烈。现如今的影视拍摄更加追求大场面和大制作,加上演员尤其是一线演员的薪酬水涨船高,一部影片动辄上亿元的制作费已不是新闻,所以相比较而言,影视作品更容易进行证券化操作。国外已有好莱坞影视作品证券化融资运作的成功模式,如梦工厂就曾经以其影视作品进行过多次证券化融资操作。
将影视作品转化为金融资本,这是几乎所有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利人的目的。转化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许可使用、转让、质押、信托、证券化等,影视作品版权权利人应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一种转化方式。证券化融资已经被证明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方式,具体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筹集资金。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目的在于融资。转让和许可使用这两种运作方式虽然也有融资功能,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智力成果转化,融资只是其辅助功能。虽然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质押的目的也是融资,但是质押面对的融资主体单一,融资功能受限,对权利主体要求也较为严格,而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的投资主体具有多样化的特性,融资更为简便,因为证券化运作的影视作品通常组成一个资产池对外发售,所以对单个权利主体的要求并不那么严格。从融资数额来看,影视作品通过质押方式所获得贷款一般低于65%,而影视作品证券化的融资数额能达到其价值的75%,这是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其二,分散风险。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分散影视作品版权权利人的风险。影视作品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较其他资产更容易受到市场竞争、科学技术、消费者偏好及侵权行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一旦这些具有决定性因素的影响产生,影视作品很可能变得一文不值。影视作品版权资产证券化融资由于采取了“真实出售”“破产隔离”等严格方式,能够将证券化权利与原所有人分开,权利人在影视作品销售后即可获得利益,而这些产品的后续风险则由投资人承担,这种成果转化方式对影视作品版权权利人来说,无疑是最好的。这个特点是传统的影视作品转化方式所不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