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资产证券化是什么意思?文物资产证券化解释
所谓文物资产证券化,是指通过把可以产生预期现金收入流的文物资产(文物场馆门票收入、特许经营许可权等)转移给SPV,由文物资产证券化该实体以这些资产为依托发行证券筹资,使投资者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相隔离。文物资产证券化投资者的受偿只需要依靠被转移资产的质量。对于文物单位,文物资产证券化门票收入与藏品复制品特许经营权作为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形成现金流,以此发行证券进行融资。这是一种既能解决文物单位对现金的急需,又能使投资者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融资方式。
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产权证券化就成为一种基本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也是商品,也可以进行交易和转让。文物资产证券化只有产权可交易,才能实现产权重组,使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所谓产权证券化,主要是指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中实物财产形式日益转化为证券形式和资源配置日益以证券为媒介进行。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产证券化,即把不可分割和不能流动的财产转化为可以分割和易于流通转让的证券;二是金融工具的证券化,即中介机构把非流动的资产(贷款)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三是融资工具的证券化,即企业和政府通过出售证券融资,而不是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证券化的重点并非仅放在证券的销售上,它还涉及将各种各样的资产变为可推销证券的活动,这是一种与资产出售有关的金融创新即资产证券化。文物资产,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借鉴已经进行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经验与做法。
在产权资产证券化这一过程中,国有文物资产的证券化更具有现实意义。国有文物资产证券化,客观上使部分国有文物资产物质化形态向有价证券化形态转变。文物资产证券化这一转变,一方面可以把财产在属性上不可分割且在位置上受时空限制的财产实体分割为可转让和流通的基本单元,使社会的分散资金以不同的所有权形式进入国有经济领域;另一方面可以把财产所有权的内在价值量转化并成为价值运动的载体,降低国有文物企事业单位在市场资本流动中的交易成本。国有文物资产证券化为国有文物单位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了渠道,文物资产证券化使国有文物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变,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重组迅速,交易费用降低,这对文物企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国有文物资产的证券化过程中,产权重组技术及技巧的充分运用可以有效地拓宽文物企事业单位融资渠道,但是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更强调现代产权制度的设计。为此,我国文物部门可以借鉴国家对发展旅游业的相关政策意见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