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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供给是什么意思

  在信用供与领域,日本金融机构违反适合性原则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消费金融公司、信用销售公司等非银行贷款机构对消费者的过剩贷款问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进入汽车、电视、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的大量生产、大量销售、大量消费时代。信用供给经济的高速成长促成了日本公众旺盛的消费需求,也催生了公众获取消费信用的金融需求。但是,消费者如果要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必须提供不动产等的担保,加之当时日本的商业银行因不良贷款压力纷纷采取惜贷政策,因此促使面向个人信用供与业务的各类非银行贷款机构迅速繁荣起来。这些贷款机构具体包括:直接提供无担保贷款的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各类信用销售公司、信用卡公司等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利用商业银行主要受理企业贷款的特点,担当起消费者与商业银行的“中介”,在市场“零利率”行情下,信用供给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极低的利率成本从银行取得大量贷款。又由于日本《利息制限法》、《贷款业规制等的法律》和《出资法》的立法冲突而存在的“灰色区域”,这些信用贷款机构可以极高利率将这些贷款再发放给消费者,并从中牟取暴利。而这些无担保贷款的利率一般在25%—29.5%之间,相当于当时的银行利率0.02%的1250—1475倍,属于典型的高利贷行为,信用供给大大信用供给超过了工薪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插图]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消费金融公司为了增加消费贷款的销售额,采取电视宣传、大街小巷张贴广告牌等各种手段,大肆对公众进行无差别的劝诱,信用供给甚至设置大量“无人契约机”方便公众随时申请消费贷款。这些铺天盖地的劝诱措施使得公众大大放松了对各类消费信贷业务的警惕性,结果忽视自身的还款能力而盲目地申请信用贷款。

  事实上,早在1983年日本国会即通过了《贷款业规制等的法律》,并修订《出资法》,旨在遏制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高利贷、过剩贷款、严酷逼债等问题。但是其中有信用供给关禁止过剩贷款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加之缺少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规则,从而变得形同虚设。2006年立法者针对过剩贷款等问题再次修订《贷款业规制等的法律》,修订后的法律改称为《贷款业法》,从两个方面就过剩贷款问题加强了行政和民事规范。

信用供给是什么意思更新时间:2022-05-05 09: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