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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趋势分析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0年,最早的表现形态是互联网企业的网上支付业务。此后,互联网金融发展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等有代表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这一波支付浪潮中组建。随着电子商务和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迅速发展。
  截至2014年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数量已近300家。人民银行发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96.67亿笔,互联网金融发展金额6.3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91%和131.02%”。2007年,国内开始出现P2P网贷模式。从第一家网贷机构“拍拍贷”到平安集团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P2P网贷经历了初期的平稳发展和市场验证,并于2012年开始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众筹在国内的出现时间较晚,但发展很快。其中,3W咖啡馆的众筹吸引了很多投资人参与,互联网金融发展包括沈南鹏、徐小平、曾李青等数百位知名人士。3W咖啡馆引爆了一波众筹热潮。众筹与互联网的结合不仅扩展了众筹的范围、影响,更增加了资金集聚的渠道,互联网金融发展为创业企业或创意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例如,人人投、天使汇、大家投等网站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根据天使汇网站披露的数据,截至2015年1月14日,该平台已经为241个项目完成了10亿元的融资。互联网金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的标志性事件是阿里巴巴的“余额宝”上线,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公募基金结合,使得沉淀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中的闲置资金发挥了理财职能,从而创设了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支付工具与公募基金通过互联网的结合,更是极大地冲击了人们对于金融产品的既有观念。总体而言,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早期阶段。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成为继电子商务之后又一次创业和创新的高潮。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这一波浪潮中,不仅大量的互联网企业、草根金融从业者加入其中,而且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传统商业巨头、网络巨头也纷纷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其中,腾讯公司、阿里巴巴、新浪是网络巨头进入互联网金融的代表。国开金融参与江苏开鑫贷平台、陕西金控集团设立金开贷网络平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设立金控网贷等事件,则是国有资本大举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标志。而传统金融企业则以平安集团的“陆金所”平台、招商银行的“小企业E家”平台、互联网金融发展民生银行的“民生易贷”平台、华夏银行的“理财通”等为代表。在上市公司中,也有部分企业开始进军互联网金融。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金融概念”甚至成为股票二级市场的炒作热点。相比之下,传统商业巨头进入互联网金融的步伐稍慢,但更具特点。此类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实践除了支付、余额理财等功能外,兼具供应链金融的思路。比如电器连锁销售的苏宁云商,除推出苏宁零钱宝外,互联网金融发展其互联网金融思路主要是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的融资整合。与互联网金融行业高速发展相对应的是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滞后,导致行业发展处于无序状态。互联网金融突破了许多监管规则原有的想象空间,导致监管无从下手,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使互联网金融成为非法集资、集资欺诈的高发区。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发展迅速,机构众多;其次,互联网金融模式仍在积极探索之中;再次,行业发展有待规范;最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则不健全,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