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体系建设主要好处分析
美国风险资本热衷于诸如IT产业、生物工程等新领域的科技创新,将资金主要集中在企业初创期与成长期,风险投资体系对高新技术研究及项目开发构成有力推动。为鼓励风险投资,美国政府于20世纪50年代推出“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风险投资体系这是一项致力于弥补中小企业融资供求缺口的金融援助项目。“小企业投资公司”以政府资金与私有资金合作方式进行运作,在该计划下,符合条件的私人投资基金可以向小企业管理局申请注册,小企业管理局为符合条件的私人投资基金提供长期融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为高风险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服务。
在该计划模式下,注册成为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私人投资基金首先要有能力在市场上募集一定规模的自有资金,风险投资体系自有资金可以来源于基金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来源于个人投资者,借款以及政府部门资金被排除在外。在注册成功后,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以向小企业管理局申请杠杆融资,其融资规模以自筹资金3倍且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单一企业)或2.25亿美元(同一企业控制下的多家企业)为限。这也意味着,如果一家小企业投资公司每筹集到1美元自有资金,风险投资体系即可通过小企业管理局获得2~3美元资金支持,而后,将这些资金投向中小企业。小企业投资公司必须私人所有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投资基金,同时还需满足一定条件:只能投资于中小企业,且微型企业的投资比例必须在总资本的25%以上,微型企业标准由小企业管理局设定;自有资金应达到500万至2000万美元不等,也存在300万美元的例外情况;管理团队具有必要的专业能力,业绩表现符合一定要求;其他限定性要求,如禁止投资于49%股权以上和在美国以外地区工作的企业,禁止控股单一企业时间超过7年。
风险投资体系建设主要好处分析更新时间:2022-07-09 22: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