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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货币金融发展历程简介

北洋政府时期,军阀混战,国内地方势力割据,中国近代货币金融西方列强也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货币流通复杂而混乱。1927年,北伐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的成立使中国重新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而中国近代货币金融针对混杂的货币局面,1933年国民政府施行了“废两改元”,中国近代货币金融银圆在法律上成为中国本币,银两制度正式退出货币流通领域,中国货币记账单位重新得到了统一。然而当时正处于世界经济危机期间,各国纷纷放弃金本位制,进行货币贬值,国际白银价格随之大幅上涨。白银危机导致中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和国际收支逆差[插图],对中国经济、金融产生了巨大影响,当时中国经济陷入即将崩溃的边缘。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之下,中国政府于1935年宣布废除银本位制度,中国近代货币金融开始实行纸币流通制度,进行法币改革。法币改革内容包括:(1)货币发行权上收,仅以限定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其他银行的钞票需换成法币;(2)所有税收和各类收支款均需使用法币;(3)法币准备金以现银和有价证券做储备基础,现银收归国有,禁止在国内流通;(4)法币与英镑挂钩以稳定汇率,并由规定银行进行无限制外汇买卖。

法币改革之后,仅有中央、中国、交通三家银行的纸钞流通,其他12家银行的货币发行权被剥夺,钱庄留存的白银也被一扫而光。法币是不兑现的纸币,并中国近代货币金融不蕴含法定含金(银)量,其价值仅由外汇汇率决定,属于汇兑本位制。至此,中国终于摆脱了受国际金银价格波动摆布的困境,金属本位制正式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同一时期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还包括中国正式成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央银行。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初期即开始了对于金融业的整顿,宋子文曾直接表示“统制全国金融是政府统制全国生产的第一步”[插图]。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开始了中央银行机构创立相关的筹备工作;同年10月,《中央银行条例》公布,次年又颁布了《中央银行章程》,并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央银行;根据条例和章程,中央银行享有发行货币、经理国库、经募国内外公债等职责和特权。

法币改革之后,虽然国家政府对于货币发行权的掌控有了极大的提高,但当时中国的发钞权仍然是与外国银行共同享有的,尚未完全形成垄断局面。当时外国银行发行货币的总体情况是,除去汇丰银行的货币发行权是隶属于当时的香港殖民政府之外,其余大多数外国银行的“纸币发行权并非出自中国政府的授予,而是来自母国政府的特许”[插图],其发行的纸币活跃地流通于对应的各地租界,而这也成为外国列强巩固其在华势力的有力方式。

中国近代货币金融发展历程简介更新时间:2022-07-27 19: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