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所条简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化的快速推进,全球风险管理需求的快速增长,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对期货及金融市场采取了放松监管的政策,市场监管推动了国际期货与期权市场规模持续扩张,但也由此积聚了大量市场风险。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分别出台了严厉的监管法案,以扩大金融市场监管范围,升级风险防控体系,市场监管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
市场监管具体来看,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堪称美国历史上最严格的一次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该法案要求实施对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全面监管,市场监管指令银行逐步剥离各类商品、股票以及未清算的信用违约掉期交易等,并且提高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在保证金、资本比例、市场监管职业操守以及交易记录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该法案的规定,美国专门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推进信息收集与共享,识别危及美国金融稳定的各类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自我约束,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同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构建了由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欧盟银行业监管局、欧盟证券与市场监管局和欧盟保险与雇员养老金监管局组成的“一会三局”监管新体系。自此,欧盟可对保险业、市场监管银行业以及金融交易活动实施分业监管,进一步扩大了监管覆盖面,并从全局控制欧盟信贷总体水平,防止泡沫出现。同时,严密监测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及时发出预警。
市场监管所条简介更新时间:2022-08-10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