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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建设分析

2003年底,由中国保监会牵头,邀请有关部门、保险公司和专家学者就发展农业保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专题调研,农业保险形成了《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农业保险认为我国不能走单一主体经营的道路,农业保险应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农业保险多主体经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从目前在全国部分省市的情况来看,农业保险国内农业保险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办模式,即由地方政府出资成立专业性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如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如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三是政府支持下的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四是外资公司的经营模式,如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五是相互制保险公司模式,如黑龙江阳光农业保险公司。除此之外,农业保险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供给主体,如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一些地方的谷物协会、苹果协会、西瓜协会、奶牛协会等。

我国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品种以产量保险为主,保障标准较低,只能保障种植或养殖成本。农业保险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抗击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农业保险正在“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和保市场价值转变”,逐渐开发出了农产品价格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农业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和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如上海的蔬菜价格保险、北京的生猪蔬菜等价格指数保险、江苏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已经成为国内农产品规避市场风险的范例。农业保险安徽的天气指数保险试点也已经成功开发指向当地的水稻天气指数保险和小麦天气指数保险。另外,一些创新性保险产品正处于积极研发阶段或已进入试点。

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建设分析更新时间:2022-08-20 15: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