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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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2022年最新监管体系

在监管方面,目前中国不同类型的城投债由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其中城投公司企业债券主要由国家发改委监管,城投债采取核准制;而城投债城投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城投债采取注册制。

目前,在审批和发行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发行定价和上市流通的审批中起着重要的监管作用。中国适应于城投债的主要监管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城投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2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现场管理规则》(银发〔2002〕199号)、《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NAFMII指引000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年第14号)、城投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NAFMII指引000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年第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城投债(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债、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5〕72号)、《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保监发〔2009〕4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这些制度对发行、审批、上市、流通、投资和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