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机构管理制度
中国目前对证券交易仍采取场内交易原则,现有的证券交易市场主要为上海证交所与深圳证交所,已有的证券商交易市场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和证券市场机构全国电子交易系统(NET系统)受到政策限制,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柜台交易(OTC)在法规上实际受到禁止。
从证券市场机构交易证券来看,目前中国的交易证券主要为经审批在证交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和基金证券,此类证券不允许在证交所之外交易,证券市场机构故无大宗交易的条件;股份公司的非上市股票(法人股)可以以协议方式通过证券登记公司进行交易;另外某些不记名债券实际上可通过场外交易方式进行,但目前的政策仍加以限制。
在目前的证券法条件下,中国的多重证券市场建设正在起步中,而多种交易制度改革尚未全面进行。应当指出的是,2012年9月成立的“新三板”,证券市场机构旨在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场所,其采取的证券商报价制度是多种交易制度的一项有益探索。
证券市场机构管理制度更新时间:2022-02-26 19: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