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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信托是什么意思?默示信托名词解释

  A.复归信托。在默示信托中,委托人的意思是由(法院)推定出来的信托被称为复归信托(resulting trust)。当委托人设立信托的意思不明确时,默示信托法院即可推定信托财产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存在,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回归”给委托人或归属于委托人的遗产(于委托人死亡时)。默示信托复归信托的“复归”之名即由此而来。

  从法律行为的本质来看,推定成立复归信托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相符。例如财产权虽然转让,但是利益却不归属于受益人享有,此一情形会被推定为信托。例如,默示信托甲通过遗嘱设立以乙为受托人、以丙为受益人的意定信托,但丙先于甲而死亡。这时,信托利益的归属无明确表示,法院即推定成立回归信托。据此,乙应为甲的利益持有信托财产并将信托利益返还给甲。另外,出资购买财产权在他人名义之下的情形,原则上也认为登记名义人和出资人之间存在有信托关系,以出资人为受益人,然而出资人明示无信托关系,则默示信托推定无信托存在;或者以子女为名义登记人时候,除非该登记名义人明示其不享有财产的受益权,否则亦无推定信托存在,此时推定为赠与。购买财产在他人名下如为了不法的目的,如果默示信托“不应对不法交易提供救济”的法律政策压倒了“不使受让人获得不当得利”的法律政策,则无推定信托的存在。

  整体而言,我国民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重视实体权利而轻救济手段和救济体系的完善。在没有信托制度的情况下,默示信托原本可以引入准无因管理制度或者完善不当得利制度;但是既然我国有信托法,就应该承认拟制信托制度,承认信托理念在民事救济体系中的作用,借以建立完善的信托法理论体系。

默示信托是什么意思?默示信托名词解释更新时间:2022-02-26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