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信托有哪些?法定信托名词解释
法定信托是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的信托。法定信托各国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法定信托,法定信托规定法定信托的法律可以是《信托法》本身,也可以是其他法律。
《信托法》第55条规定:“当信托财产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法定信托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另外在《信托法》第72条规定:“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法定信托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即在信托关系消灭时于受托人转移信托财产于归属权利人前之情形以及公益信托关系消灭时而无信托行为所定信托财产归属权利人的情形,法定信托以法律拟制的方式,使原已消灭的信托关系视为存续,而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使该信托关系存续,此为法定信托。不过,上述两条规定的情形和默示信托之间的区别并不明显。
另外,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解释上也适用了法定信托的法理。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养老金管理等领域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运用法定信托机制,法定信托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在比较法上,根据特别法也可以成立例如阁僚信托、国民信托等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有哪些?法定信托名词解释更新时间:2022-02-26 2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