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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要约收购触发条件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向被收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股份的意思表示,要约收购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要约收购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根据要约的发出是否基于收购方的自愿,要约收购又可分为自愿要约收购和强制性要约收购。自愿要约收购又称“标购”,指收购方自愿作出收购决定,并根据上市公司的总股份确定预计收购股份的比例,收购方在该比例范围内向上市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要约收购强制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法律强制其向上市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是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所谓协议收购是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的上市公司收购。协议收购采取与交易对方个别协议的方式进行,不必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可与不同的交易对方采取不同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条件。协议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重要形式,它兼具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的双重属性,收购方须遵循证券交易所的一般交易规则及场外合同交易规则,并须遵循特殊的监管规则。

  间接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向大股东增资扩股、出资与大股东成立合资公司、托管大股东股权等方式,要约收购使自己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直接收购上市公司控股公司的控股股权是最有效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间接收购的定义扩大了上市公司收购概念的范围,强调对于上市公司任何形式的实际控制权人及其权利变动,都应受到规范和监管。其他方式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前述方式以外的方法进行的上市公司收购或转让。这通常包括:二级市场竞价收购、要约收购大宗交易收购、司法裁判转让、行政划拨转让、以继承或赠与方式进行的股份转让等。

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要约收购触发条件更新时间:2022-03-02 14: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