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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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10月发布的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非现金捐赠也视为应税收入纳税,但其纳税所得确认的时间与现金捐赠不完全一致。

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货物)捐赠,外商投资按照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度收益,在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数额较大,企业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外商投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