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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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什么?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企业合并是什么?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企业合并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合并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企业合并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企业合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①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企业合并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②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③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企业合并权益法核算或按照本书第9章的相关内容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合并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的,改按金融工具的相关内容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