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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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准则内容讲解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民商经济法律制度的演进及其对会计制度的深刻影响,会计制度准则旨在阐明,会计制度的设计要想取得预定的利益分享功能,就不能离开特定的民商经济法律制度和财税制度的支持。我们应当着眼于国内民商经济法律制度和财税制度的完善,会计制度准则而不能过度专注于国际协调,唯有与中国的法律制度和财税制度同步完善,会计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如果财税法能够代表财税制度的核心内容,那么会计制度的基础可以简要概括为民商经济法律制度,这里所称的经济法包括了财税法。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替代不失一般性。以下以民商经济法为主展开讨论,对财政制度和财税法的讨论偶尔穿插其间,以期起到交叉印证的作用。

为何我国的会计法不是刚性法律?原因在于,我国的会计法规缺乏民商经济法的实质支持。我们将用几个代表性国家的法律实例来说明这一问题。事实上,会计制度准则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之所以发达,得益于其经济的发达;而其经济之发达则主要归因于制度因素(North and Thowmas,1973;Hicks,1969)。其中,法律制度是众多制度因素的集中体现。根据我们前面所提出的“会计发展的四阶段理论”和“会计制度演进的三因素说”,我们将注意力集中于会计制度的法律基础,会计制度准则分别阐述主要代表性国家关于企业利害关系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安排问题。

现在我们从企业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保护的角度考察会计制度的法律基础。权益投资者、债权人、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政府、劳工组织、环境保护组织等企业的利害关系人,分别通过不同的法律求得权益保护,会计制度是这些法律的忠实执行者。也就是说,会计法是民商经济法的“下位法”。会计制度的内容直接决定于其法律基础,会计制度准则它既是不同法律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民商经济法的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