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有什么途径
就我国证券市场而言,从1990年到2005年上市公司共实施了1244次再融资,募集资金3123亿元,从融资相对规模角度来说,可以说是与国际市场的水平比较接近了。就目前我国股市的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十分稀少,在证券市场投机成分较重的情况下,股价的高估就在所难免,投资者也就不愿意以较小的折扣申购其再融资的证券。此外,投资者参与股市所获收益的主要来源是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波动,而非上市公司分红所得,因此一旦上市公司再融资后业绩增长不能跟上股本的扩张速度,就无疑会使公司的股价大打折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将逐渐成熟,我们应该对再融资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成为保障证券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主要手段之一。
国际证券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且每一种基本方式又可能派生出多种衍生方式和金融工具。例如在美国,上市公司再融资途径除了上述三种途径外,还有期权、抵押债券、可转换优先股等,可选择性很大。相对而言,我国再融资途径较少,目前上市公司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进行再融资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可转换债券的平均融资额最高,增发次之,配股最小。同时上市公司对再融资的选择在不同时期有显著不同的特点:
(1) 1998年以前再融资主要以配股为主,1990 年到1997年,上市公司共进行了466次再融资,其中以配股386次,增发B股79次,发行可转换债券1次;
(2) 1998 年到2001年三种再融资方式并举,上市公司共进行了655次再融资,其中配股565次,增发80次,可转换债券10次;
(3) 2002 年到2005年增发和可转换债券逐渐占据再融资主体地位,上市公司共进行增发49次,募集资金381亿元,发行可转换债券21次,募集资金223亿元,配股46次,募集资金118亿元。2005 年开始,随着我国股票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进行,认股权证这种方式又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因此,可以通过政策创新,增加再融资的方式,一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多样的再融资方式,另一方面也丰富了证券市场的投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