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显示 收起

怎样约束公司股东

    怎样约束公司股东?公司约束内容对融资者而言.源于举债和发新股的外部约束存在差异.公司股东发新股的外部约束主要来自监针部门以及外部投资者.而举侦的外部约束主要来自债务契约。公司股东举侦的外部约束更强.常常带有“硬”约束的特征。
    就举债而言.公司股东公司外部约束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受侦务契约条款的约束。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在侦务契约中用释通条款、常规条款和特殊条款三类条款来约束债务人。
    普通条款对公司借款期内的流动性、短期债务保障程度和长期债务保障程度进行约定。比如.公司股东在债务期内.要求演务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不得低于2和1.同时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50%.目的是保障伍务人在债务期内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和支付能力.公司股东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安全.
    常规条款对公司的资产处置进行了限制.债权人常常要求公司在债务期内不得进行票据贴现、变卖固定资产等.公司股东目的是为了保全侦权,减少因侦务人破产而带来的更大损失。
    特殊条款的内容没有定论,通常山值务人和债权人商公司股东有些特殊条款对公司非常不利.比如.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在侦务期内的股利发放率不得超过30写,也就是说,债权人降低债务人执行股利政策的空问.这种条款己经变相地斌子了债权人参与债务人经背管理的部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