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是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行为体现在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掏空两个方面。控股股东是什么意思?一方面,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在改制上市前为了达到上市要求,控股股东大多进行了资产整合。其特点就是组合优质资产上市,剥离不良资产,从而符合上市的绩优条件。上市之后,控股股东也可能再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符合配股或保牌的需要。这些控股股东都是控股股东支持行为的体现。另一方面,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也与支持行为并存。这主要表现在:A.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包括转移资产、利润,提供担保等。B.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要表现是低买、高卖相关资产或产品。C.高派现。融资成功后立即分取现金红利,侵吞中小股东股本投入。D.信息披露不公平,或者选择性公布,或者虚假性公布,控股股东通过影响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实现套利。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利益的实现,但导致公司价值下降、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仍然存在较严重的掏空行为。根据上交所的统计,2005年国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合计占到全部沪市A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次数的78.94%,控股股东而民营上市公司则为18.72%;国有上市公司的担保次数占61.03%,民营上市公司则为38.32%,且民营上市公司的担保金额要小得多。这些掏空行为的实质是控股股东或利益相关者的占款行为。如控股股东莲花集团与莲花味精(600186)实质上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集团公司强行将银行利息及其他债务强压到上市公司莲花味精头上,导致前者占用后者的资金达到10亿元。ST长控(600137,现更名为浪莎股份)在重组过程中被迫为托管人/实际控制人泰港实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此后由于泰港实业不还银行债务,导致贷款风险转嫁给了ST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