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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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肇始于19世纪60年代初的洋务运动管理制度。洋务运动前期,以“自强”为口号先后建立了安庆军械所、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等早期军工企业,第一次引入现代化工厂并采用西方机器进行生产管理制度。彼时,洋务派朝政大员虽有心师夷长技以挽清朝于颓势,但无意对当时的管理制度政治经济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对西方的新式企业管理制度采纳有限:器物管理和技术上由西方技术人员负责,企业运作和治理方面由朝廷中“洋务派”官僚担任管理者,在上述企业中基本沿用清政府行政体制。

洋务运动早期(19世纪60~70年代)军工企业的开办一般程序是首先由主张洋务的朝廷大员上奏“开西学管理制度,办洋务”,然后由朝廷批准设立①。闽浙总督左宗棠以及船政大臣沈葆桢等亦纷纷疏请清政府自设相关军工企业。但军工企业只是作为这些朝廷大员若干事务中的一小部分,他们很少直接介入企业的具体管理,而是通过控制企业人事任免等权力利用私人关系将企业管理权控制在亲属、亲信手中,这使得企业带有浓厚的个人、政治色彩(高德罡,2009)。船政大臣之下的经营决策者管理制度一般具有亦官亦商的属性,多是具有虚衔或实职官职的士绅(见表3-2);尽管当时尚未建立起系统的激励约束机制,但经营决策者在公司内部往往处于控制地位,同时也能取得较多的股息收入、花红(红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