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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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是如何产生?方法分解

(1)银行的监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日、德公司的核心股东是商业银行,同时商业银行也是公司的主要贷款人。作为股票持有人,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银行具有一般股东所缺乏的时间和精力,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作为公司的主要放款人,为了贷款的安全和有效性,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银行必然会积极地及时获取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信息,并对其贷款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无疑,作为公司股东的银行借助于贷款而拥有比其他股东获取公司经营活动更多信息的天然优势,监控成本也低,从而确保了公司股东监控作用得以正常发挥。

(2)能更好地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德国和日本公司的核心股东银行,作为一个安定性股东,其进行的投资是长期性投资,可以有效地制止公司并购事件的频繁发生。此外,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法人相互持股形成了公司之间相互控制、相互依赖的协调关系。一旦有联系的某企业发生困难,则由集团内主要银行出面,予以资金融通,从某种程度避免了企业倒闭,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对于整个集团的稳定经营与长期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3)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法人相互持股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把分散竞争的企业凝聚在一个企业集团内。在集团内部,内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法人股权所有者持股的目的不在于以股权控制和支配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是通过维持企业间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扩大交易量,节约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