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包括哪些内容分析
统上的公司治理被认为是产生于公司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治理是以解决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内部人控制为己任的机制。其在公司治理内容上主要反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分权与制衡。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在企业的投入——产出函数中,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是两种最为基本的构成性生产要素。公司治理而这两种资本在公司中恰为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拥有,两者之间通过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交换与协调共同推动着公司的运作与发展。因此,有学者指出,公司治理现在国际上探讨的公司治理事实上就是如何处理好这两种资本之间的关系。在西方国家,货币资本被称之为被动性资本,而人力资本则被称为主动性资本。没有人力资本的主动作用,货币资本是无法增值的。因此,人力资本在公司中是与货币资本具有对等地位的资本,而不仅仅是受雇佣的经营者
在上述公司治理观点之下,企业所有权的配置也应当被重新考虑。企业所有权既不单独地属于出资者,也不单独地属于经营者;企业公司治理所有权的配置既不应遵循“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也不应遵循“劳动雇佣资本”的逻辑。客观上来,其取决于资本与劳动的对比关系,取决于两者之间的谈判能力。并且,这种谈判能力并非一公司治理成不变而是存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因此,可以称为“谈判博弈的动态演进”逻辑,决定企业所有权配置的根本性条件是要素所有者动态的“谈判力”。基金管理公司中也存在相应的重复博弈和动态演进的企业所有权配置特征。然而,无论上述“谈判力”如何变化和发展,公司治理的经济学分析都决定了在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治理中,应当重新审视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经营层的治理机制和路径,必须公司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满足人力资本的客观要求,以发挥其作用与价值。只是在满足的程度上需要考虑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的力量对比与博弈状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