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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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基本概念分析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的研究主题是如何使公司的资金提供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按时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Shleifer andVishny,1997)。公司治理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核心。公司治理问题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于1776年所发表的《国富论》,他这样描述:公司治理“股份公司的董事管理着别人的资金,他不可能像私有公司的管理者那样精心经营公司。”Berle和Means(1932)将亚当·斯密所观测到的这一现象总结为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他们认为分散股东没有激励监督管理层,公司治理将产生“搭便车”行为。Jensen和Meckling(1976)进一步指出,作为代理人的管理者可能追求个人私益,不按委托人(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付出努力,从而引发委托代理问题,他们所发展的代理理论标志着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诞生。

围绕公司治理,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给出了相应定义,总体上可归结为两大类:股东利益导向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1.股东利益导向论该理论强调股东利益,认为公司治理是通过监督与激励机制解决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Fama和Jensen(1983)认为公司治理所研究的就是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所衍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其核心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林毅夫等(1997)认为,公司治理是所有者对企业经营和绩效进行监督与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公司治理最基本的成分是通过市场竞争所实现的间接控制和外部治理。Denis和McConnell(2003)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内部人侵占问题的内部和外部机制总和,促使经理人以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付出努力。2.利益相关者导向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治理应将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雇员以及政府等)置于与股东相同的地位上。公司治理Blair(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有关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安排的一整套法律和文化的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谁拥有公司、如何控制公司以及如何在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风险和收益。钱颖一(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用以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它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管理层和雇员,以及如何设计激励机制等。李维安(2005)认为公司治理是一整套包括正式和非正式、内部和外部的制度和机构,用以协调公司与全体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并最终维护公司各方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