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规定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分红状况与国际企业的一般状况相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①上市公司分红意愿不强;②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息率普遍偏低;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尤其是从长期来看,A股市场上市公司缺乏良好的分红持续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投资者也就难以根据过去的数据来分析上市公司未来的分红状况,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下一步的股票估值带来很多的困难和不确定性,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投机,同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损害了部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至少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持续性,解决少数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或分红水平低的问题,加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第一,上市公司要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大现金分红力度。要想改善上市公司的分红状况,从根本上讲要加大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力度,应该从上市公司自身入手。原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指出:“加强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的公司的监管约束,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制度。”其中,信息披露、保障独立董事、明确决策程序等都是从外部监管来增加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其实我国现阶段更加缺乏现金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
首先,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现金分红对于促进企业自身投资决策和投资效率的作用机制,因此,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增强进行现金分红的主动性,以促进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上市公司还应该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只有这样,企业所实行的股利分配政策才能保障股东的利益,减少市场投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上市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现金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存在“一股独大”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需求往往不一致,导致部分大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了大股东,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许多企业的高管也会因为自身的利益而影响现金股利的分配,上市公司内部普遍缺乏针对大股东和高管在现金分红政策上的监管和制约,从而导致以中小股东为代表的大多数投资者对现金股利分配的诉求无法充分表达和得到满足,而公司高管和大股东在现金分红上有了绝对话语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违背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