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显示 收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内容基本分析

要完善现金分红上的内部监管机制,就是要对权力进行内部的约束和制衡,让中小股东能够充分地表达他们的意见并且能在现金分红上有一定的话语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一方面应该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现金分红程序并严格执行,注重独立董事的设立和其在董事会上的影响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独立董事要能切实地代表大部分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维护他们的利益;另一方面,要注重现金分红信息的披露,包括公司每年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具体什么时候分红,是否在分红问题上存在区别对待不同股东的现象,公司历年的分红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等等,让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的分红情况。自然而然地,拥有持续性分红能力以及分红意图的企业更有可能得到市场的青睐,而企业也会用分红承诺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同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针对高管对分红政策的影响,企业也应该建立分红与高管薪酬待遇的契约关系,促使高管主动维护股东利益,减少企业因代理问题而产生的成本。

投资者的股利收益主要源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通过上市公司分红而得到。上市公司一般在企业营业年度结束,年度决算和公布财务报告之后才进行分红。上市公司分红是上市公司对利润进行分配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并且要遵循一定的顺序,首先按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进行的是纳税和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其次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最后才能分配股利,分配股利时应在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才能进行。我国《公司法》还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只能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这两种股利分配形式,但在实践中,上市公司还采用了配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回购等多种方式,股利分配方式的多样性也使企业在分配股利时有了更多的选择,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出于税收筹划以及扩大企业经营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及大股东更倾向于分配股票股利,少分配现金股利。

我国在分红制度上的管理被称为“半强制式分红制度”。在强制式分红制度下,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是一种法律义务,不分红或分红比例没有达到法定要求,将被视为违法。而我国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监管并未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证监会出台的用来规范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一系列政策规范文件其实是半强制性的,通过将企业的分红行为与再融资行为挂钩,对不分红或分红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予以减少再融资额甚至取消再融资资格的处理,促使企业合理分红。这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种制度是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促进企业分红积极性方面所产生的效果并不明显。而且,将再融资行为与分红情况挂钩的做法是存在悖论的,即有条件分红的企业说明它资金充足,再融资愿望并不那么强烈,而往往是那些无法分红的企业更需要资金支持,如果为了能得到融资而把本身紧张的资金用来分红,则很容易使企业错失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