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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为什么要发行新股?发行新股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成立之后,有可能根据需要再次发行股票,即发行新股。发行新股一般情况是公司需要增加资本,扩大再生产,此外还有特殊情况下的发行新股。具体来说,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是出于如下原因:①公司的额定股本已全部发行之后,尚需增加资本;②公司成立时发行的股份不足批准发行的股份,因实际需要而再次发行的其余股份;③将公司债转为股份而发行新股;④因股份分派而发行新股;⑤因增加资本将公积金扩充资本而发行新股;⑥资本重估增殖而发行新股。
 
   前两种情况属一 般发行,后四种情况属特殊发行。狭义的发行新股仅指第一种情况。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程序是:
 
   (1)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董事会对发行新股应以特别决议进行.决议中,应就拟发行新股的数额、种类.发行方式及发行条件等加以决定。
 
   (2)董事、监事向政府主管机关及证券管理机关提交发行新股的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发行。发行新股的申请应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及至少1名监事提出,申请书的内容与设立发行基本相同。
 
   (3)董事会通知原有股东行使优先认股权。原有股东有权按原有股份比例优先认购新股,这个权利可以放弃,也可以转让,但转让他人须提前通知公司.
 
   (4)如果原有股东未认足发行股票的全部,其余部分可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开发行部分既不限定身份,也不限定人数。
 
   (5) 新股股款收足后,董事会应立即召集股东会改选董事、监事。并在发行新股结束后一定期限内,由董事会和监事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