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原因
我国从2006年以来加快了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步伐,究其原因在于,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原因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投资增速过快,存款准备金率需要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办法减缓货币性增长,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存款准备金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两种。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强制要求各银行按照规定比率从所吸收的存款中提取一定金额,存款准备金率交存给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指银行全部现金准备中扣除法定准备金后的余额,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流动性强的金融资产。上述概念的相互关系是: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总额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在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商业银行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就越少,从而导致能够生存的派生存款就越少。
具体地说,当某家商业银行吸收一笔存款后,只要扣除一定比率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其余的部分就可以作为贷款发放出去。如此这般,该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经过反复的存、贷业务关系,会不断形成新的存款、新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从而使得派生存款的规模不断扩大,但不会无限扩大。因为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原因的提高,会在存款准备金率客观上压缩这种派生存款规模。所以,从理论上看,存款准备金率的高低,在调控信贷规模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中国人民银行为了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创新调整原因,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人民银行系统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