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融资主要特点分析
企业长期借款融资是指企业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较长的资金来源。长期借款融资和中期借款融资在时间上并无十分严格的界限,不同的企业与不同的国家往往在确定标准上会有很大差异。商业银行往往将其提供的1~5年的贷款称为中期贷款,而5年以上的为长期贷款。长期借款融资也有国家把10年以上的贷款才称为长期贷款。而在会计实务中,长期借款融资往往将1年以上的贷款均统称为长期借款,这实际是为了会计业务处理的方便。但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中期和长期借款是有本质区别的。这种区别并不在于借款金额的大小,而在于长期借款往往在一定时期内被企业作为一种永续性借款,因而被视为企业可长期占有的资金来源。如无特殊情况,在一定借款期限内,贷款机构一般不会随意抽回。而中期借款则不能作为企业一种永续性资金来源来看待。
长期贷款是一种负债契约。一般契约都规定借款人必须在指定日期支付利息和本金给贷款人。长期借款融资提供长期贷款的国际、国内金融机构一般多为一些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各种财务机构和基金会等。它们从存户和投保人那里吸收了大量资金,为了获取利息收入,长期借款融资又以较长的期限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贷放出去,长期借款融资以满足企业及资金需求者的不同需要。这种供求双方进行的长期资金借贷的交易,构成了长期资金市场。长期贷款的额度与条件是借款企业与贷款机构直接谈判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