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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化进程内容分析

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始建于1985年,但在当时计划经济背景下,中国市场化进程其设立宗旨、运营机制、管理方式等均与市场化机制下风险投资存在本质差异,只能算是对国家计划性财政拨款方式变革的有益探索。1988年,中国市场化进程该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金融业务经营资格,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存在的不合理性。中国市场化的风险投资始于1992年。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条件比较成熟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1992年,沈阳市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但该基金目标是为企业技术研发分担风险,类似于风险保险功能,在投资方式上也保留了无偿投资方式,因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公司。太平洋技术风险投资中国基金被认为是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彼时,外资风险投资公司开始进入中国,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开始进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路径。

与此同时,科技资本市场尚未建立,1990年深交所与上交所相继成立,但此时证券市场主要解决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科技企业并未获得资本市场实质性支持,风险投资市场化退出机制尚未建立。

科技信贷在这一时期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发布《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市场化进程提出“加大科技贷款投入总量……中国市场化进程对于技术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科技推广和技术改造项目要加大贷款支持力度”。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商业银行成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对中小企业合理资金要求予以支持。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特别强调各金融机构对高技术含量、中国市场化进程高附加值以及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予以信贷扶持。2002年起,科技部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签订合作协议,多方探索信贷支持科技创新有效机制。科技部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为探索科技金融互动结合提供协作平台,对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多层次合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在这一阶段另一个重要的科技金融事件是1998年首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中国市场化进程这是高新区直接融资的首次尝试,创造了企业债券融资扶持技术创新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