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检验只能检验市场有效性么?
有效市场理论是研究信息如何充分反映到价格中的过程。对市场有效最有力的支持莫过于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尤其是在金融市场中,证券及无纸化交易给投机家、套利交易者们提供便利的投机环境,从而促使套利机会瞬间即失。因为获取最大收益是其投资的最终目的,这种追求最大收益的竞争机制,促使价格无偏地反映了证券本身的内在价值。作为一般投资者,其分析能力是有限的,对证券价格的影响是微弱的。然而,由于证券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投资者,不仅包括机构投资者与般投资者,而且包括局内投资者与局外投资者。此外,还有专业分析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他们的存在都会促使价格趋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因此,即使不搜集信息,不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分析,也同样可以按其应有价值进行买卖。许多半强式效应的实证检验表明,股票价格早在信息公开以前就开始对将要公开的信息有所反映。
由于信息成本的原因,现实中还存在价格没有充分反映信息的情况。获取私人信息需要很高的成本,即使是公开信息,要想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也需要支付成本。从公开信息提取有用的信息(如折旧方法的改变意味着什么)需要专业知识,这需要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本身是复杂的,要精确地测度信息的价值,本身就是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所以,通过价格的变化可以获得信息,而且价格信息几乎不需要成本。由于局内人参与交易并影响证券的价格变化,通过价格信息不但可以获得已公开信息,而且可以获得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如果投资者根据价格变化获取的信息进行正确的投资,便出现“免费搭便车”的现象。这正是传统有效市场理论中所关注的强式有效效应:价格不但反映了公开信息,同时也反映了内幕信息。不过,通过价格挖掘信息是以不存在操纵市场为前提的。如果市场中存在价格操纵现象,则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出资产的内在价值,价格也就不能充分揭示信息了。
有效性检验只能检验市场非有效性,不能直接证明其已经达到有效,因为在检验市场半强式有效的信息集中,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信息来检验市场有效性。从法玛对有效市场理论重新描述可以看出,他试图避开市场有效性的定义问题,而着眼于考察股票市场行为模式。因此,有效市场的研究与市场行为模式研究几乎是等同的。可以这么认为,我们更关注有效市场理论研究的结果将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因此,市场有效性研究应该定位于包括历史相关信息、公开信息及内部信息在内的市场行为研究,而不是限定于市场有效性检验上,市场行为及信息的市场效应研究本身就可以描述、检验市场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