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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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系列跟踪研究(41):差别电价的影响测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称,我国已于近日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钢铁去产能包括市场化去产能和政策性去产能,倒逼(渐进式去产能)是政策去产能的一种。倒逼政策包括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环保税、上环保设备等,其中环保设备在2013-2015年已基本配套执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2014年唐山市已率先执行(我们测算当时提高成本24元/吨),本次是该政策的扩展。倒逼式去产能相对爆炸性去产能(直接关停、拆除等)而言,效果更倾向于中期,但阻力小、可操作性强。

    考虑龙头企业及业绩,首推宝钢、鞍钢、新钢、大冶;中频炉去除对长材影响较大,标的推荐方大、马钢、河钢;转型继续推荐南钢、首钢、永兴、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