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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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公用事业周报:正式取消环评资质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正式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取消了环评资质,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环评报告,如质量有问题可罚企业两百万元。

    重点内容更改情况如下:将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等条款中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此次环评机构资质取消,不意味着环评制度取消,主要意图是整治违规环评机构,提升行业市场化程度。现有的环评机构可能更多的以第三方机构身份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环保管家、应急预案等服务。预计环评行业市场竞争将加剧,业务利润率可能进一步压缩,综合能力较强的环评机构将得到更好的发展。

    个股方面,目前政策助力融资环境改善,雄安新区规划得到批复,建议关注网格化监测龙头先河环保、水处理龙头碧水源。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达预期,公司业绩不达预期,市场恶性竞争,国内外二级市场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