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金信托向产业投资基金转型有哪些计划与管理办法?#微观分析!
首先,有利于信托投资公司形成专属业务,确立其在金融业的地位。信托业要想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一样,获得规模化发展而真正成为四大金融支柱之一,就必须有自己专属性的业务领域。2002 年修订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所谓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某些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以信托基金方式将各个投资者彼此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实现预期投资目的的投资组织制度。因此,投资基金是名副其实的信托基金,也是最典型、最规范、最具前景的信托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当然也不例外。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既有社会融资功能,又有直接投资功能,是唯一能连通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所以,以产业市场为投资目标,以资本市场为根基的产业投资基金完全有可能成为信托投资公司的专属业务,从而使信托投资公司在国民经济和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有利于信托投资公司构建核心盈利模式。企业的核心盈利模式是指在中长期具有持续盈利的潜力,其核心业务具有持续竞争力,并且与其他公司的核心业务具有差异性。目前信托投资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个性化不强,极易被其他公司所模仿,无法成为专属性业务。同时,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在金融市场上正面临其他金融机构产品的激励竟争。因此,信托投资公司要充分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和功能特点,发展投资收益类业务,实现产品转型,构建核心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