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如何处理
保险纠纷如何处理?保险纠纷处理时效。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保险纠纷则由仲裁庭仲裁,并发给仲裁决定书。当事人双方接受仲裁结果或巧日内未上诉的,保险纠纷仲裁决定书便产生法律效力,保险纠纷双方必须认真版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保险纠纷仲裁不是必经程序,保险争议双方不愿经过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山当事人双方协商分摊;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经仲裁庭仲裁处理后,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按比例分担。
法院处理属于司法处理。保险合同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保险纠纷首先由起诉人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应在巧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经过审阅材料、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墓础上,保险纠纷先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可发给调解书执行,没有达成协议或当事人一方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保险纠纷则由法院审判并作出判决。保险纠纷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第二审的判决则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必须无条件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