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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用

    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自1939年颁布首部《车主赔偿责任保险法》以来,德国交强险市场经过70多年的发展已经相当完善。德国机动车采用的是绝对保险的立法模式,赔偿责任险属于强制性法定保险.责任强制保险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都必须投保,责任强制保险否则车辆不能上路行驶。按照法律的规定,责任强制保险所有购买机动车强制险的车辆都会在车前窗玻璃上贴一个醒目的标志。车主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将根据相关标准不断调整车险费率。
    德国交强险赔付范围同样相当广泛,包括人身伤害、车辆和财产损失,责任强制保险甚至还包括误工损失、交通补贴、精神损失赔偿等间接损失,法律规定最高赔偿额达l亿欧元。德国道路交通法规定.汽车持有人在责任限额内承担无过失责任;汽车驾驶人承担过失责任.可以为自己无过错抗辩,但责任强制保险法律要求驾驶人负最高的注意义务,使其反证极为困难,责任强制保险实际效果是驾驶人和持有人一样.在法定限额内负严格责任。法律同样规定,所有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额不得低于一定限额,责任强制保险如人身伤害不低于每人250万欧元.车辆损失不低于50万欧元,受害方误工损失和交通补偿不低于5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