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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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

  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保险业回归保障。保险经营是在负债条件下实现的。保险人通过承保后收取保险费而建立起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业是对投保人的负债,而保险业不是保险人的自有资产。保险人一旦亏损或者倒闭,保险业不仅损害保险人的自身利益,保险业更主要的是损害广大保险客户(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保险业需要严格的监督管理。
    保险业的经营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作为其数理基础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的标准以及能否满足保险赔付的要求,保险业取决于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概率的测算及其经营活动的稳健性,这就对各保险人提出了承保条件的一致性和保险费的合理性要求。但是,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保险公司作为经营性主体的局限性都可能引发过度甚至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险业从而危及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既可以防止大保险公司垄断保险市场,任意提高保险费率,加重投保人负担;又可以有效制止低价促销、非法承诺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险业以免削弱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保险业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最终损害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