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保险怎么买?共享汽车保险
汽车共享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是由瑞士人率先提出的。按照共享的理念,他们在全国组织了“自驾车合作社”,社员之间开展汽车共享活动。共享汽车保险相对成熟的汽车共享模式和市场首次出现在欧洲。1990年欧洲汽车共享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汽车共享市场出现。就汽车共享的发展而言,包括存量和增量两种基本模式,共享汽车保险前者是在既有车辆的基础上,从提高利用率的角度入手,通过平台和共享模式,实现利用效率的提升。后者是针对汽车生活和出行方式的新变化,提供社会化的专门服务。共享汽车保险科技是这种商业模式最重要的特点和基础。汽车共享也发展出了多种业态,如顺风车、拼车、网约车、分时租赁、P2P租车、传统的经营性汽车租赁。从经营特点看,共享汽车企业可分为三类。
一是汽车生产企业经营的汽车共享企业。其目的是另辟蹊径,实现生产与销售,不仅可以开辟销售新领域,更能够拓展经营范围,实现盈利模式多元化。从共享汽车保险国外的情况看,宝马、戴姆勒、通用等汽车生产厂家均积极参与汽车共享行业,最典型的汽车共享服务有戴姆勒的Car2Go、福特的GoDrive、宝马的DriveNow、大众的Quicar和通用的RelayRides。二是传统租车企业。除机场店以外,大多数的传统租车企业并不是全天候运营的,尤其是在假日。因此,一些传统租车企业开始提供按小时租赁的自助式租车服务。三是专业的共享汽车企业。这类企业共享汽车保险大多属于互联网经济的范畴,是汽车共享行业的专营企业,兼具科技和资本背景,是租车市场的增量。如美国的Zipcar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共享服务公司,服务范围除了美国本土之外更遍及加拿大、英国、西班牙与奥地利,会员数达到85万人,提供服务的汽车超过1万辆。